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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山交警:“五措”保畅安 春运无“三乱”

发布日期:2010-02-05访问次数: 字号:[ ]


  春运来,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好省交警总队及市支队“全省公安交警系统继续深入治理公路‘三乱’”的精神,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针对过去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加强治理公路“三乱”文件和相关会议的重要指示,确保春运期间民警公正文明廉洁执勤执法,着力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和惩处并重的公路“三乱”长效体系,狠抓“五项”措施落实,确保春运公路无“三乱”。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春运攻坚战一打响,大队成立了由大队长韩公明亲自任组长,教导员曾宏忠任副组长,办公室、综合股、事故中队、执勤中队、执法中队二层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明确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多次与德山管委会综治办召开会议对公路“三乱”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各种会议上反复强调:凡出现行业部门扰乱公路交通秩序,出现公路“三乱”情况,一经举报查实或在督查中发现,对单位负责人及主要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决不手软。通过部署和分工,使每个二层部门的领导及民警对任务都非常明确,责任都非常清楚,辖区内形成了上下齐抓共管的组织网络。大队与二层部门鉴订了责任状,作为单位评比先进、民警奖惩结合起来,有效防止了春运公路“三乱”现象发生。
  

  二是强化思想教育,确保认识到位。公路“三乱”行为不仅仅是经济行为,它的存在将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影响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为强化治理“三乱”力度,大队结合警民关系建设,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等宣传平台,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大力开展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及人民群众懂法守法意识,认清公路“三乱”行为,大胆监督,从而形成全社会共同治理公路“三乱”的格局。及时组织路政、运政、稽征、交警等部门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公路法》、《湖南省路政管理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现全省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规章和文件以及省、市治理公路“三乱”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过封闭式集训和业务培训提高民警执法业务素质,使每个执法民警头脑中绷紧防止出现行业公路“三乱”问题这根弦,自觉以《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同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开展“执法为民、树立执法队伍新形象”活动,增强了执法民警的服务意识,提高了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树立了信心、端正了态度、增强了抵制公路“三乱”的自觉性。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确保落实到位。坚持监督检查制度,春运期间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公路“三乱”监督检查。完善监督举报制度,聘请15名行风监督员,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和征求意见。建立防范和惩处制度,加大对重点区域、路段的监控,增强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能力。在公路“三乱”治理和防范工作中,大队坚持把深化执法制度建设作为实现长效治理公路“三乱”的关键环节来抓。首先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为进一步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大队还与辖区市直相关部门形成联动机制,特别是执法单位严格实施制度上墙公示制,把大队执法部门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等情况全部在本队醒目位置公示,供社会各界特别是管理对象查询,以便更好地监督民警的执法工作。其次落实包干责任区制度。根据二层各执部门的职责,责成各部门进一步明确民警执法依据、执法责任范围、执法职责和执法目标。并依据上级行政执法规范要求,结合本队实际,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实行责任追究制,切实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还根据春运交管工作实际违章立制,对违反每一项规定都有处罚措施,增强了可操作性。
  

  四强化督促检查,确保监管到位。大队领导春运定期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自进入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各项整治以来,大队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抽调人员上路进行明察暗访,纠正民警存在的执法不文明、执法不规范现象。与此同时,在明察暗访的基础上,大队注重内部监察,严格要求每个路面执法中队以公安交警系统的执法标准为依据,将检查、收费、罚款分开,查车的不管开票收费,开票收费的不查车,禁止一个人单独查车、收费、罚款,实行互相制约,互相监督。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将民警执法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再次是按照湖南省治理公路“三乱”服务承诺有关要求,严格要求执法民警上路执勤执法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按规定着制式服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保持警容严整,要做到文明执法、礼貌纠违。
  

  五是加强站点,关卡监管,确保合理规范。辖区内境内设置的春运站点,关卡等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设置了交通标志,做到科学、合理、标准、醒目。严格路面执勤卡点勤务工作,在城区快速路、主干道及公路上执勤坚持由两名以上交通警察或由一名交通警察带领两名以上交通协管员进行。在国道主干线和一般经济干线上,除经省政府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置的站点外。确需要设点执勤的,应当根据道路条件和交通状况,临时选择安全和不妨碍车辆通行的地点进行,放置要求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的提示标志。在辖区内杜绝了违规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等“三乱”现象和行为,超限站对超限车辆坚持卸载与处罚相结合,对超限超载车主能主动卸载的,以教育为主,对其事实上已经非法行使的里程按照治超规定收取赔偿费,不予罚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69条规定,在电视上、电子政务网等网络媒体等向社会公示春运治理公路“三乱”举报电话和投诉电话。认真调查处理投诉案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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