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要求,从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出发,加大预防和源头治理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阳光执法、服务群众十项措施和“绿色通道”优惠政策,严格执行治理车辆超员超载有关规定,严防公路“三乱”问题的发生。
一、全力推进阳光执法。一是严格贯彻执行省交警总队有关电子警察管理规定,在常张高速公路连接线设立测速路段,并完善明示设施,竖立告知时速温馨提示牌,安排专职民警、专用警车实施测速工作。二是严禁大队各执勤中队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擅自设立收费和罚款项目,严禁民警利用检查、收费、罚款权力进行索拿卡要或发生其它违法违纪问题。三是大队事故处理、违法处理等窗口民警实行信息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四是大队窗口单位做到执行罚款、收费项目的依据和标准张贴上墙,公开告知处罚对象。
二、落实“绿色通道”措施。确保运输鲜活农产品,电煤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到位,严禁以种种理由和借口刁难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做到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通过辖区内不查、不扣、不罚,保证“绿色通道”畅通无阻。大队采取定时或不定时派出以值日大队领导为组长的警务督察小组上路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置,并严格按照大队精细化管理细则奖罚到位。
三、依法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按照中央有关部委和省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做到“依法行政,强化管理,科学检测,卸载放行”。一是禁止民警在无检测装置或有检测装置不使用,以目测判定车辆超载并进行罚款。二是禁止民警在罚款后没有消除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予以放行。三是禁止民警着装不规范、不佩戴执法标志、无执法证件和驾驶无牌照车辆上路检查车辆。四是禁止检查站点违规双向拦车检查。五是禁止民警态度简单粗暴及发生不文明的行为。六是在加强对执法人员培训教育、举办执法规范化培训班、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业务水平的同时,严肃查处民警在处理交通事故中徇私舞弊,不公正处理交通事故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