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简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位于武陵大道268号,值班室电话:7703100,邮政编码:415000,级别副处级,为常德市公安局直属机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是市公安局主管全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对策,拟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发展战略。
(二)指导和参与处理各类道路交通违章,指挥疏导交通,维护公路、城市道路(包括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交通秩序;参与研究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装置等安全设施的设置和管理,依法打击破坏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参与全市道路检查站(卡)的审核和管理工作;参与对停车场(库)、车辆停靠站点的规划建设和挖掘、占用道路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停车场(不含交通部门主管的道路客货运输站场)的使用管理,并参与停车场规划、设计、建设的审查监督工作;参与管理城市出租车辆,负责城区客运车辆使用号牌和线路牌的管理,牵头搞好城区客运交通的科学组织,查处无使用号牌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营运以及不按规定站点停靠等违章行为。
(四)指导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调处工作,参与查处特大交通事故;指导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工作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五)负责实施交通警(保)卫工作和公路上的综合执法,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维护公路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公路上发生的违法活动,打击车匪路霸,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依法查处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行为。
(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动车管理的各种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对全市的机动车进行登记管理(注册、过户、转入转出、变更、抵押、停驶复驶、临时入境、注销登记等);负责对全市新上户及外地转入的机动车与全国机动车盗抢数据库、进口机动车数据库进行检索、查询;承担全市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检验;负责全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的管理;负责全市特种车辆安装警灯、警报器和使用证的呈报、审批与核发工作;对全市机动车生产、改装、维修、报废进行安全技术监督;负责全市机动车档案管理;依法对委托农机部门管理的拖拉机及其驾驶员进行监督管理。
(七)依法受理初次报考机动车驾驶员的资格审验、考试、发证;负责对在册驾驶员进行日常管理(年审、安全教育、增驾、复验、转籍异动、换补、违章记分、驾驶证的吊扣、吊销、注销和撤销等);负责教练车牌证、教练员证和教练车路线区域通行证的核发管理.参与对机动车驾驶员学校的监管;负责对全市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各类资料归口管理,建档保管和数据的登记、统计以及分类上报工作。
(八)按有关规定负责对省财政划拨的养路费提成的交通管理经费的核处和管理;组织对全市公安交通系统预算外收入和罚没款、物的稽查和审核;负责落实对公安交警系统预算外资金收、支和其他经费的收、支管理;负责支队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九)担负湖南省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常德考场的后勤保障及考场配套设备、设施的管理和考场后期建设及开发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市公安交警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培训;指导、检查和监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督查和协助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协助县(区、市)公安局党委管理交警大队的领导班子。
(十一)负责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的研究、规划和组织推广、应用,以及通信、计算机应用的规划指导。
(十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内设1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主任:李燕峰,办公电话:7703239。
负责起草支队工作总结、计划、领导讲话等综合性文字材料,审核主要公文和文字材料;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协调支队各部门工作和协调处理紧急事务,协助组织指挥交警重大行动和协助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负责督导全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对全市交警系统的文书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负责机关文秘、档案、印章管理;负责支队值班室的日常值班工作,组织支队机关民警节假日值班备勤;掌握全市道路交通管理情况,收集传递交通管理工作信息,负责支队上呈下达联系工作;组织支队办公会议和协同有关部门组织交警综合性会议;负责支队资产管理和警械警具管理,拟制全市交警系统被装、物资计划并负责采购、保管、发放;负责支队机关后勤保障、机关创建、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和基建工作;协助支队领导管理、调派内驾车辆;负责公务接洽和公务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科长:梅志昌,办公电话:7703583。
贯彻落实支队党委的决议,承办支队党委的日常工作,组织调查研究掌握民警思想动态,提出队伍建设意见;掌握全市公安交警队伍建设情况,分析、反馈队伍建设信息;负责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对全市交警队伍建设状况和交通管理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按职责和管理权限负责公安交警系统的教育培训和执法监督;指导、督促公安交警队伍的思想、纪律、作风建设;协助市公安局、县(区、市)公安局党委管理交警大队领导班子;负责支队机关、直属单位以及县(区、市)交警大队的机构编制、干部任免、考核、奖励、调动、警衔、工资、抚恤以及人事档案的管理;负责机关临时工的管理工作;负责支队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量化目标考核和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三)财务计划科 科长:汤万红,办公电话:7703816。
指导和管理全市公安交警部门的计划财务工作;按有关规定负责对省财政划拨的养路费提成的交通管理经费的核算和管理;组织对公安交警系统预算外收入和罚没款、物的稽查和审核;负责落实对公安交警系统预算外资金收、支和其他经费的收、支管理;组织制定交警系统有关行政财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支队机关财务、车辆号牌的经费结算工作;负责对所属单位的财产管理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交通秩序管理大队 负责人:陈东德,办公电话:7703537。
负责全市范围内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掌握交通流量变化,研究对策,适时组织整顿城乡道路交通秩序,保证畅通;负责道路交通指挥,负责三级以上道路交通警卫和大型保卫工作方案的制定,并牵头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区、市)开展道路交通保卫工作;负责全市创建平安大道以及全市交警中队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区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管理,完善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督促公路交通部门完善道路标志标线工作;参与对停车场(库)、车辆停靠场点的规划建设和审批、占用道路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道路检查站(点)的审核和管理工作;参与管理出租车辆;负责城区客运车辆的使用牌和线路牌的管理,牵头搞好城区客运交通的科学组织;负责城区禁区通行证、机动车“超长、超高、超宽”公路通行许可证核准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记分工作及因违章记分引起的撤销驾驶证工作。
(五)事故预防与处理大队 负责人:陈四新,办公电话:7703553。
组织对全市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负责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审批,收缴吊扣吊销证件,承办肇事驾驶员的驾驶证复验审核工作;负责收集掌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指导各县(区、市)预防事故,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负责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组织和交通安全文明村建设规划的指导,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具体承办市直单位机动车驾驶员的年度审验,指导各县(区、市)的年度审验工作;负责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的重新评定工作;负责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鉴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及客运单位、客运车辆、客运驾驶员的检查、整顿和管理工作,核发春运客运车辆临检合格证;负责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及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
(六)车管所 所长:岳国印,办公电话:789853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动车管理的各种法规及政策;承担全市机动车的登记管理、牌证核发(包括注册、过户、转入转出、变更、抵押、停驶复驶、临时入境、注销登记等);对各区、县(市)公安交警大队的车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指导;负责对全市新入户和外地转入机动车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数据库、进口机动车数据库进行检索、查询;负责全市机动车档案管理以及各种车辆登记数据的统一和分析上报;承担全市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任务;负责全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的管理;负责全市特种车辆安装警灯、警报器和使用证的审批与核发;对全市机动车生产、改装、维修、报废进行多全技术监督管理;负责教练车牌、证和教练车区域通行证的核发管理;对委托农机部门管理的拖拉机牌证、安全技术检验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拖拉机牌照计划进行审批呈报。
(七)驾驶员管理所 负责人:陈小平,办公电话:789838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检查指导、监督各区、县(市)交警大队的驾驶员管理工作,组织业务培训;负责全市报考机动车驾驶员的资格审查和考试、发证工作;负责报考驾驶员的考前安全法制教育培训和驾驶员培训学校的监管工作;负责教练员的资格审查、培训和考试发证工作;负责对在册驾驶员进行日常管理(增驾、复考、转籍异动、换补证、违章记分考试、驾驶证的吊扣、吊销、注销和撤销等);负责对全市机动车驾驶员教练车的教练区域、教练路线的审批工作;依法对委托农机部门管理的拖拉机驾驶员档案管理、登记、统计和分析上报工作。
(八)法制科 副科长:张建平,办公电话:7703539。
负责对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组织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参与起草公安交通管理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交警系统法制部门对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审核、监督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依法维护交管部门的合法权益,受理法律咨询及处理有关信访工作;承办和指导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承办治安拘留的审批和各类法律文书的管理;负责法制培训及普法工作。
(九)科技应用管理大队 负责人:朱惠晋,办公电话:7703801。
负责协调和组织、指导公安交通管理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公安交通管理科研课题的研究报审、科技信息搜集、学术交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公安交警技术职称评聘的有关工作;指导、承办道路监控、通讯、计算机等技术的管理和运用;组织协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综合系统工程;负责对市城区电子监控中心的管理工作。
(十)监察室 主任:刘红喜,办公电话:7703833。
指导、协调全市公安交警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纪、国法的教育,对民警行政执法实施监督;承办和指导全市公安交警机关政纪和警纪案件的检查和审理工作;承办或督办民警的违纪案件;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考察、教育和处分期满的善后工作;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和民警申诉;依法对公安交警专用经费、业务经费及职业据点的财务管理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指导县(区、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和审计调查。
(十一)市交通管理指挥中心 主任:秦孝明,办公电话:7703806。
其主要职责:负责临近设备、设施的管理及维修,地市城区(含本市各区)道路交通状况进行监控,对交通违法行为适时抓拍,为市城区重大活动、特勤管理、民警快速出警等提供服务。
(十二)检验管理科 科长: ,办公电话:7703580。
其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机动车检验站行业管理,包括对检验站的开业、歇业、停业进行初审,对其资质认证、年检年审以及经营行为等进行监督管理。
(十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交通安全管理大队 负责人:鄢跃华,办公电话:7703580。
其主要职责:负责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的登记、发证、驾驶人考试、发证等管理职能;负责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牌证及驾驶证情况实施监督;负责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及其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十四)常德机动车驾驶员考场管理处 负责人:华晏,办公电话:7898008。
其主要职能:对考场及其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和管理,对考场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十五)特勤大队 负责人:何烈贵,办公电话:7703590。
其主要职能:担负教导职责,对支队及各大队民警进行综合素质和专项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对319、207国道实行机动巡逻执勤,做为支队机动大队,快速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障道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