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 更 登 记(一)
一、注意事项:
1、变更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者车架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向车辆管理所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符合规定的批准变更;
2、持车辆管理所出具的《准予变更通知单》到修理厂变更;
3、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月内向车辆管理所交验机动车。
二、您需提交的资料:
1、按规定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4、属于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提供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身车架的来历凭证及复印件,修理厂证明,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发动机拓印膜。
三、业务流程
(一)变更前:⑴⑵⑶号登记审核岗交验上述资料→符合规定的批准变更,领取《准予变更通知单》
(二)变更后:⑴⑵⑶号登记审核岗交验资料确认车辆→⑻号档案管理岗签发缴费单→交费→照像→⒀号号牌管理岗领取登记证书、行驶证(一个工作日发证)
四、变更登记规费:1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