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证换证
一、申报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机动车驾驶证。
二、办理程序
1、受理:受理岗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符合规定的,决定受理;
2、查询:查询岗查询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确认申请人不具有法定不能办理的情形后,受理申请;
3、发证:档案管理岗制作机动车驾驶证、整理资料、确认查询结果,符合规定的,将所有资料存入机动车驾驶证档案,并装订、归档、发放。
三、办理时限
对符合规定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四、收费标准
驾驶证10元/人次(湘价费字〔2005〕12号)。遗失补证100元/证(湘价费字〔20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