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执法语言不再生硬,上路执勤要全副武装;违法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等等一系列规范交警上路执勤执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维护交通参与者和交警合法权益的以人为本的部门规章——《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已酝酿出台,并于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一部执法为民的可行性范本,也是交警执法的蓝本。它的出台实施,标志着公安交管工作将更加规范化,交通参与者和交警的权益将会得到更加充分的保护。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工作规范》(以下简称《执法工作规范》)是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为确保重要战略机遇期的社会稳定和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结合当前公安交管工作特点,高举“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组织全国交通民警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规定及时制定的《执法工作规范》,《执法工作规范》贯彻了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交通民警执法提供了具体可操作模式,将为全面推进公安交警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开创公安交管工作新局面,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执法依据。值得每个公安交通民警学习,尤其是一线交通民警更应该学实、学透。
规范执勤执法用语是搞好执法工作的先决条件
你好!请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一句多么贴人心的话,让司机朋友们听起来多么舒畅。或许,就这么一句话会让司机心甘情愿的接受检查。
古人云:一句恶语六月寒,好言一句三冬暖。作为一个执法者,特别是公安交通民警,应该懂得热情执法和服务的内涵和外延,更应该知道它所带来的后果。一个交通民警在执法时的一言一行,都会牢记司机心中,如果语言不文明规范,态度简单粗暴,会在司机心中留下交通民警素质低下的印象,影响整个交警系统的形象,不利于交管工作的更好开展。文明用语是对交通民警的基本素质要求,更是交通民警的职责所在。要让交通违法行为人有充分的陈述权和申辩权,交警不得再罚“态度款”,交警不得再凭自己个人的感情好坏去执法。《执法工作规范》是一部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规章,交警要让交通违法行为充分行使陈述权、申辩权,并告知其他相关诉权。
交通民警的主要职责就是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和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在执法时就涉及引用法律条文的问题。交警在纠违或处罚时,必须说出违法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条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条的规定,说得违法者心服口服,让违法者虚心接受。如果一个交通民警在纠违时不知道违法行为触犯了第几条规定,将会是一个可悲的尴尬尴局面,无法让一个违法者顺从的接受处罚。所以交通民警必须苦练基本功,多多学习法律法规特别是交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告知交通违法行为人应享有的权利义务、注重执法的实体性和程序性。
现代化的装备设施是执法执勤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交警上路执勤时可以配带枪支、警棍、手铐、警绳等武器和警械。而且交警上路执勤执法时应当配备多功能反光腰带、反光背心、手持台、警务通等精良装备,既确保了交警执勤执法时的人身安全,也将成为人们观赏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新出台的《执法工作规范》,规定了执勤执法时应当配备的必须装备。以适应现代公安交通民警对交管工作的实地快速作战需要。
快速处置各种突发事件是交警适应现代公安交管工作的基本技能
现代社会是物欲横流的社会,是高效运转的社会,车流量猛增,交通事故,治安、刑事案件时有发生,交通堵塞不可避免,这些现象都是考验交警现场处置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
交通事故的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法》已有明确规定,我们应当严格按照执行,做好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及时疏导交通堵塞,遇到正在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要严格依法按《执法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先期处置好多种突发事件,严格依法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机动车超载违法行为,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无证无牌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违法行为、军车特种车辆违法行为。
交通民警无论是对交通事故的处理,还是对各种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都要严格公正执法,不要偏离法律法规,作出显失公平的结果,更不要贪赃枉法,违法使用武器和警械,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必须在各项执法工作中,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工作,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军警车辆及所有特种车辆回归交警管理是搞好交管工作的必然措施
《执法工作规范》规定交警有权查处各种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包括对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的违法行为、军队、武警部队的机动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车辆的管理已由原来公安局治安大队管理转交交警大队管理。交警有权对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交警大队有权对军队、武警部队的机动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只有这样,交通管理工作才能开创新的良好局面,才能真正的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公安部把2006年作为“基层基础建设年”,公安交管部门要坚持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进一步夯实公安交通事业的根基,公安交通民警要对照《执法工作规范》紧紧围绕“警力要下沉,保障要有力,班子要加强、管理要严格、机制要创新、执法要规范、工作要规范、工作要上去、人民要满意”的总要求,全面推进公安交管工作和公安交通民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