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省委、省政府在省委礼堂举行专题会议,隆重表彰“湖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和“湖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会上,石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被授予“湖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光荣称号,作为全省公安交警系统的代表,再次为我省公安交警系统争得荣誉。
近年来,石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真贯彻“抓班子、带队伍、促业务、保畅安”的工作思路,大胆探索和创造了适应农村山区特点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模式,其经验受到了周永康、白景富、周伯华、李江等领导同志的高度肯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先后在石门县召开了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大队被省公安厅荣记集体二等功,省交警总队党委作出了全省交警系统向石门大队学习的决定,大队在全省县级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综合考评中连续五年荣获先进单位称号。
一是班子团结务实合力强。近几年来,大队党组大力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完善和健全了党组工作制度,理顺了大队长负责制和党组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的关系,党组成员之间既相互支持,又相互监督,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从而形成了思想上同心、政治上同向、行动上同步的良好氛围,为全面做好交通管理各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在具体工作中,大队党组一班人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求民警做到的,班子成员首先做好,特别在完成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时,总是身先士卒,冲锋在前,为全队民警树立了榜样。
二是队伍作风过硬形象佳。大队党组用铁的纪律抓干警素质提高。明确了严格的民警素质教育工作制度和纪律,从严要求民警坚持学理论、学政治、学法律、学业务的“三会一课”政治学习制度,重点开展“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纪条规教育,结合公安部“五条禁令”的学习,着力增强全队民警的纪律性,特别是以全国公安系统开展的大练兵活动为契机,全方位锤炼执法精兵,按着“干中练,练为战,战必胜”的原则,以实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全警参与,重在一线,集中轮训,封闭管理”的措施,先后组织全队干警系统地学习了20余部业务法律法规和十余种实用性技战术技能,每年民警的参训率和合格率均达100%,涌现了一批“办案能手”、“优秀民警”,全队干警全面素质得到了极大提高。用铁的规章抓干警行为监督。大队立足规范化、科学化目标,建立健全了各类规章制度,在全市率先推行了精细化管理模式,严格实行日考勤、月考评和季讲评制度,把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天、每一名干警身上,规范了干警的日常工作和业余生活,完善了政治队伍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用铁的手段抓环境优化。始终坚持把宗旨教育和服务地方经济摆在重要位置,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依法行政、服务社会、努力优化经济环境、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大队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任了17名警风警纪形象监督员,实行“阳光作业”,接受社会监督。每年对所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信访件都进行了专项的调查,走访率、回复率、办结率、满意率达100%。近年来,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诉讼或国家赔偿的案件,实现零诉讼。在每年的行风评议活动中,测评结果均名列全县前茅。
三是交通安全管理举措新。石门县一直以来是我省交通事故多发县和重灾区,面对重重压力,大队在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努力探索出一条迅速扭转交通安全严峻形势的新途径,在全国首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新模式,按照“党委政府总揽、综治协调落实、部门各司其职、基层责任包保、群众广泛参与”的总体思路,构筑起行政责任体系、部门协作联动体系、群防群管三大体系。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县自上而下形成县、乡、村三级防范网络和立体防控大格局,形成了大交通、大联防的整体合力。自推行社会化管理以来,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出现了极大的改观,全县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安全形势迅速好转,交通事故四项指数逐年稳步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