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指示精神,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临澧县公安交警大队结合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四大举措”,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取得了交通安全隐患基本杜绝,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显著下降的“三大实效”。
一、以“整治”促畅通。大队将道路交通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与“迎平安奥运,保三湘畅安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相结合,以维护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秩序为目标,突出“三严举措”,持续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净化了交通环境。“三严举措”即一是严管。安福中队民警严管城区交通秩序,坚持“高峰守点,平峰巡线”的模式查纠车辆乱停乱靠、闯灯越线、随意掉头、行人横过公路不走斑马线等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基层农村中队民警严管低速载货汽车、“校车”以及摩托车,将低速载货汽车、“校车”纳入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范畴,深入乡镇、村组进行全面排查,逐一建档。同时,车管、路面民警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并成立“流动车管所”,采取上门服务、现场办公等形式,为具备合法手续的无牌无证摩托车办理牌照,对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及时告知车主,督促其依法报废解体,提高了机动车的检验率、报废率和注册登记率;二是严查。大队在涉车涉牌专项整治、“校车”专项整治、未系安全带专项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动中,始终做到依法依规严查,不讲人情、不留面子、不松口子。特别是在涉车涉牌专项整治行动中,大队按照省总队、市支队关于开展涉车涉牌专项整治的指示精神,与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配合,形成大兵团作战,采取固定岗勤、区域联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夜间执勤与重点时段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地毯式的查纠;三是严处。大队对超速、超载、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多发性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实行上限处罚,对报废车营运的坚决予以报废,对农用车载客、客运车辆超载的坚决实行先卸客转运、再处罚教育,对涉车涉牌专项整治行动暂扣的车辆,大队只负责暂扣车辆的前期调查取证,最终放车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签字把关,顶住了说情风。
二、以“宣传”强意识。为了营造交通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文明意识,大队按照《临澧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宣传活动方案》的统一部署,突出“三抓举措”,开展了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三抓举措”即一是抓传统阵地宣传。大队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过路横幅、制作永久性宣传牌、散发宣传单、设立宣传展板等传统形式,先后开展了“系上安全带、平安无意外”、“保持安全车速、谨慎驾驶”两个主题宣传,并针对机动车驾驶人、农民和学生等不同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二是抓现代传媒宣教。大队与《常德日报——临澧周刊》合作,开辟“迎奥运、保畅通”专栏,与县电视台合作,开辟“聚焦红绿灯”专栏,与县交通台合作,实行“大队长热线接待日”制度,现场接听交通参与者的咨询和投诉,在交警门户站上开辟“迎平安奥运,保临澧畅安”专栏,及时发布上级交通管理的最新动态,宣传交通法规和安全驾车的基本常识;三是抓温馨短信宣传。大队与县移动公司合作,利用移动短信群发平台,向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和驾驶人群发安全驾车的基本常识,用人性化的温馨短信提示和警示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三、以“整改”绝隐患。大队按照国务院、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实施方案》的指示精神,严把“三关举措”,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三关举措”即一是严把排查关。今年,大队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就辖区国省县乡道的“三临”路段、陡坡、急弯、连续下坡、视距不良且车流量较大的路段,未达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学校周边道路以及“马路市场”、“马路车站”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将排查出的危险路段文字材料、图表、照片等资料全部进行登记造册,逐一建档,做到隐患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二是严把技术关。大队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会同交通、公路、安监等部门,按照“先重后轻、先易后难、先简后繁、重在解决”和“实用、实效”的原则,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进行实地分析、调研,逐段提出科学合理化的整改建议,并以隐患整改建议专题报告上报县政府;三是严把整改关。大队提请政府将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以责任交办的形式下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签订“隐患整改责任状”,明确了整治任务、整治时间、整治标准、整治部门,并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督查人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地开展专项督查,限期整改,且实行隐患整改“销号”制度。
四、以“督查”促工作。大队按照《临澧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与县政府督查室工作人员一道,按照“三个落实”原则,于5月20日至26日期间,对全县18个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今年以来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责任包保、隐患排查整治、辖区机动车的安全监管和驾驶人的宣传教育以及部分运输企业、客运站场的安全监管等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项督查,并以政府督查室的名义向全县18个乡镇和运输企业、客运站场下发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督查通报》。同时,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乡镇和企业写出整改报告、落实整改措施、予以限期整改。“三个落实”即一是查乡镇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责任包保组织领导是否落实,责任包保任务、措施是否落实;二是查相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是否落实;三是查运输企业、客运站场的道路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监管制度、宣传教育内容是否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