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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有的放矢 交警攻坚闻风而动

  汉寿有个叫胡开正的政协委员,向县政协七届二次会议递交了一个题为《加强机动车辆管理,取缔无牌、无照、报废车辆》的提案。
  

  提案称:据不完全统计,全县现有无牌、无照、报废小车面的300余台,也有无牌翻斗车400余台,甚至还有部分公务员也驾驶此类车辆,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他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此类车辆所造成的危害:
  

  一是规费流失。按每辆车每年2000元上缴规费计算,全县近700余车无牌、无照、报废车每年共流失规费140多万元。
  

  二是易出事故。据了解,无牌、无照、报废车辆最易引发交通事故,是典型的“马路杀手”。
  

  三是管理不便。无牌、无照、套牌车主大多是无证驾驶,驾驶技术良莠不齐,车主随意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无法追查。
  

  因此,他强调,应切实加强对全县机动车辆的管理,坚决取缔所有无牌、套牌、报废车辆,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一律强制报废,维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对此,汉寿交警大队高度重视,成立取缔无牌机动车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开展专项行动,坚决取缔各类无牌、套牌、报废自卸货车(翻斗车)、小型载客汽车以及其他机动车辆,严厉打击此类车辆的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分三步走:
  

  一是专题汇报。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任务重,压力大,涉及面广,但意义十分重大。为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大队已将整治行动向县政府作专题汇报,得到了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给我们的行动提供了坚强的后盾。
  

  二是加强宣传。在县直单位、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动员大会上进行了整治行动宣传和通报;充分利用电视台进行强有力宣传;印发通告1000份,发到县直各单位、乡镇及无牌机动车车主或驾驶人手中;在城区悬挂宣传横幅5条。
  

  三是集中整治。按照通告精神,7月10日后,大队集中各股所室中队所有的警力上路辑查,采取巡逻防控和定点设卡的执勤方式,对无牌、套牌机动车进行重点整治,并严格按照大队《关于取缔无牌自卸车(翻斗车)、小型载客汽车的通告》处理到位。
  

  领导小组向全大队民警提出了三方面的要求:一是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各股所室中队要站在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上对待此次整治行动,明确目标和责任,保证全警上路,形成整治高压态势,确保达到预期目标。二是严格执法,文明执勤。参战民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将无牌、套牌机动车辆交大队处罚办依法统一从严处理,严禁民警自行放车。同时,文明执勤,热情服务,杜绝公路“三乱”行为的发生,树立汉寿交警的良好形象。三是讲究方法,注意安全。在执法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拒绝接受检查、阻挠扣车等情况,全大队民警团结一心,相互协作。同时,讲究方法和策略,保持高度警惕,注意自身安全,严禁追车、用身体拦车、拉摩托车等危险行为的发生,做到万无一失,确保自身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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