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安保攻坚战已进入临战阶段,为进一步浓厚奥运安保工作氛围,6月23日,澧县交警大队大队长谭伟主动来到澧县电台交通频道直播间,与广大司机朋友和市民共话奥运交通安保话题。在一个小时的节目中,谭大队长认真分析了全县奥运安保的形势,耐心回答了热心观众提出的问题,特别是针对当前市民关注的城区秩序管理、交警形象提升、电动车的管理等热点问题与热心听众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并就交警大队在迎奥运攻坚战中针对以上热点问题所采取的积极措施向全社会进行了通告。
一、采取五大措施,狠抓交通秩序管理
按照奥运安保工作的要求,对澧阳镇城区交通秩序管理主要采取“加强警力,保证时间,抓住重点,综合整治”的十二字方针。具体采取五大措施。
1、对城区所有标志、标牌、红绿灯和电子监控探头进行一次全面的、系统的清理。对已经过时、锈蚀、字迹模糊、失去原有功能的牌扁给予清除,重新设立功能标识清楚,符合交通实际的牌扁;对红绿灯的时间进行重新调整,等候灯时间更加科学、高效。同时拟在丁公桥、啤酒厂路口设立移动电子红绿灯,以解决高峰期的交通拥堵问题;对城区所有电子探头进行一次排查维护,对功能低效、作用不大的探头拟进行取消,对由于城区发展、交通流量增大的路口拟增设探头。
2、对单行道进行调整。澧阳镇城区现有4条单行道,有的单行道作用发挥不明显。随着城区道路建设的加快,继续保留新世纪至一中转台的单行道有碍此路段的车辆通行,大队拟取消该路段的单行功能。在接送幼儿高峰,大队将派干警维护此路段的交通秩序。
3、根据需要,大队将增设或新施划停车泊位。特别对步步高、财富广场、澧州广场等人车流量大的地段,要增划一定的停车泊位,以方便人们群众上下出租车和停车。同时,大队拟对已经斑驳的标线拟报告县政府申请资金进行重新补划。对澧州大道,借助207国道改造,督促施工管理部门一并高标准配套完善各种标志、标线和公汽站点及的士停靠点,力求避免重复建设。
4、加强对澧州大道改造期间的秩序管理。大队决定从机关抽调干警从每天的早晨7—8点,下午6—9点进行交通疏导值勤,其他时间由澧阳中队自行解决执勤警力,同时,从张公庙、乔家河、复兴厂、向阳桥、雷公塔五个农村中队抽调五名执勤人员以加强一中队路面管控工作,确保澧州大道在施工期间不堵车,不发生有影响的交通事故。
5、对全县范围内的套牌、假牌、无牌车进行彻整治。大队将采取突然出击、流动排查等式,有针对性的打击套牌、假牌违法行为,对收缴的套牌、假牌进行销毁。对硬骨头钉子户,大队将请求市支队给予帮助整治,对涉嫌伪造牌证的,大队将多交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二、制定五项硬性规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提升交警形象。
为了防止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三乱”行为,影响公安交警的形象,大队特向全县人民公布五条硬性规定。
1、坚决禁止对无明显违法行为的过境车辆进行拦截检查。对公安部规定必须立即拦截检查的违法车辆实施处罚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罚合法、程序到位,否则,对执勤民警当月考评为不合格岗,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纪律处分。
2、坚决禁止对载运鲜、活农产品的车辆进行扣车、扣证和罚款处理。发现载运鲜、活产品车辆的确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应当详细登记,转递至车籍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否则,对执勤民警当月考评为不合格岗,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纪律处分。
3、坚决禁止对运输本县企业产品和原材料的车辆实施现场处罚。对发现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后放行;发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进行登记,由当事人确认并消除违法行为后先予放行,由大队集中教育处理。否则对执勤民警当月考评为不合格岗,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纪律处分。
4、坚决禁止违反程序对超速、超载车辆实施处罚。对超速未达20%车辆教育放行,对超速达20%车辆应当出示雷达测速报告单,当事人签字确认后,按程序实施处罚;对超载车辆应当过磅称重,当事人签字确认,依法消除违法行为后,按程序实施处罚。否则,对执勤民警当月考评为不合格岗,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纪律处分。
5、坚决禁止非警务人员查处交通违法和民警利用职权索拿卡要。凡安排非警务人员上路查处交通违法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先免职,后给予责任民警纪律处分;对民警利用职权索拿卡要的,一律先禁闭,后给予纪律处分。
三、采取五项措施,狠抓民众反映强烈、发展势头猛的电动车安全管理问题。
1、按社会化责任包保要求,由各基层单位登记造册,将车主姓名、车辆颜色、车辆出厂名称、编号进行登记。
2、对电动车售买前在出售电动动时,由售卖商对购买者留身份证存底备案,以彻底解决发生事故后难以确定车主的问题。
3、按低速置右原则,将其行车道界定于机动车的最右侧、非机动车最左侧车道内行驶。
4、对超长、超宽、超高车进行强力纠违。
5、坚决禁电动车从于营运出租和非法载人活动。对违规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电动车自行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大队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对于听众在节目中反映的这些问题,谭大队长表示交警大队将本着有事必办、有事办好的原则,全力以赴做到件件落实。在节目的最后,他还进一步明确,像这样富有知识性、实用性的节目,交警大队不仅在奥运会期间要坚持,奥运会之后还要继续,每月大队还将组织法制、车管、安宣等部门负责人开展与市民和司机面对面的交流,将此项活动做为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努力营造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