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猛于虎,人民生命责任大于天”。当今社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在创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大。但是,在实际工作操作过程中,呈现出的矛盾也愈来愈多。这就要求我们作为从事道路交通管理者,尤其身处基层一线的民警,在日常工作中,讲究工作方法,正确认识和处理四种辩证关系。
处理好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是每一个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尽的职责和肩负的使命。其中,严格执法是基础,热情服务是保障。在实际工作中,常德交警直属四大队努力做到“明确一个目标”,即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用实实在在的管理结合起来,在严格执法中体现热情服务,在热情服务的同时保证严格执法。为此,要防止三种倾向。①防止对立看待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关系的倾向,不能一提服务就淡化执法权威,放弃监管,陷入不敢管、不愿管甚至不会管的误区,也不能一提执法就淡化服务意识,以管人者自居,把管理理解为管制,把执法理解为执罚;②防止孤立看待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关系的倾向,“重执法、轻服务”是丢掉根本,而“重服务、轻执法”是失掉职责;③防止打着严格执法旗号乱执法、谋私利的倾向。
处理好严格执法与“零投诉“的关系。严格执法不一定会带来更多的投诉吗?2004年以来,常德市交警直属四大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从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使法律的“高压线”永不停电,不仅使从2003年5月组建大队初至今,投放量明显下降,而且在每年全市优化经济环境测评中,为支队在全市取得好名次奠定好基础。大量事实证明,严格执法与投诉量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投诉大部分不是严格执法带来的,而是由于执法不严引起的。执法部门追求“零投诉”固然无可厚非,但更要认识到,“零投诉”只是衡量我们大队工作成效的一个标尺,社会太平、人心顺畅、群众满意才是我们大队追求最终目标。在正确对待严格执法与“零投诉”的关系上,我们大队注重解决好这个两个问题:一是认识到严格执法与“零投诉”是相互促进的。只有严格执法才能减少投诉,从而实现“零投诉”;群众的投诉是对执法严格性的监督,群众的投诉能更进一步促进执法的严格性。二是认识到公安交警作为执法部门,时时与群众打交道,目前条件下,要马上使群众投诉率为零是不现实的,但要通过科学的管理、严格的执法以及热情的服务,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向这个目标不断努力。
处理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与城市建设发展的关系。一个城市交通秩序是否井然有序,交警执法尺度是否宽严适度,行人出行是否遵章守纪,不仅体现了城市居民综合素质高低,也反映了城市整体管理水平的高低。现实中,如何通过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为城市经济发展创造一个顺畅、安全、方便、舒适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是公交通管理部门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为有效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大队采取了如下做法:一是严格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加大辖区交通秩序整治力度,以严格的执法保证道路交通的高效运行,有效缓解交通供需矛盾。二是以优质的服务优化道路交通的软硬环境,努力塑造良好城市形象。积极推行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举措。
处理好专项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的关系。实践证明,要真正达到道路交通秩序的长期稳定,仅靠一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不够的,要探索建立一套长效管理机制。①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按照“趋利避害,为我所用”和发展提高的方针,坚持边整边建,以点带面,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在突击整治的同时逐步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②建立健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化模式。③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思想观念、道路观念、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化,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普法教育、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真正使交通法帛意识和安全观念走进千家万户,深入人心。④防止专项治理一阵风、走形式,要把阶段性、经常性的专项治理作为规范市民交通行为、增强安全意识的重要手段,每年有针对性开展交通安全整治活动,为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