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支队简介
机构设置
领导班子
工作动态
交通法规
通告提示
警务公开
便民服务
警队建设
关于注销周俊毅等2085名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的通告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71号)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项规定: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应当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现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周俊毅等2085名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给予注销,并将注销类型及名单予以通告。
附件:逾期未换证自动注销的驾驶人
【
打印
】 【
关闭窗口
】
2007-2008 版权所有: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主办: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承办: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电话:0736-7703235 地址:常德市柳叶路 Email:cdjjzd@changde.gov.cn
技术支持:中国常德政府门户网站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