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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行政执法依据摘编

 

  一、行政执法机关

    单位名称: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单位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条

    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条

    5、《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条

    6、《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条

    7、《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条

    8、《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第四条

    9、《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条

    二、行政执法依据

类别

序号

        

制定机关

生效时间

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全国人大

常委会

2004.5.1

行政

法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

国务院

2004.5.1

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02.3.15

部门

规章

4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公安部

2004.5.1

5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公安部

2004.5.1

6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公安部

2006.12.20

7

《机动车登记规定》

公安部

2004.5.1

8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

公安部

2005.8.1

地方性

法规

9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省人大

200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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